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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事业性收费将建立目录清单制度 实行动态管

    记者昨日从市物价局获悉,我市已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度,并实行动态管理。

  市政府出台的《关于进一步落实涉企政策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的意见》指出:对属于国家明文规定且有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,收费标准按国家规定的下限执行;属于本地政府定价、政府指导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,按照方便企业、公开透明、强化监督的原则,进行全面清理、简化、整合,并将更新后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、政府性基金等目录清单向社会公布。

  2015年底,市财政局会同市物价局公布了《重庆市2015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》和《重庆市2015年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》,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72项,其中:中央项目58项,市级项目14项,比2014年减少12项。在公布的目录清单之内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,将按照“正税清费”原则,逐步减少项目数量;清单之外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不得收取。

  重庆晚报记者 李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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